中信建投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关于旗下部分基金投资关联方承销证券的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及相关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等有关规定,经履行适当的审批程序,中信建投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旗下部分基金参与了湖南裕能新能源电池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湖南裕能”、“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并在创业板上市(以下简称“本次发行”)的网下申购,本公司全资股东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为本次发行的保荐机构(主承销商)证券投资基金法。本次发行价格为23.77元/股,发行人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根据初步询价结果,综合考虑有效认购倍数、发行人所处行业、发行人基本面、可比上市公司估值水平、市场情况、募集资金需求及承销风险等因素后协商确定。

根据法律法规、基金合同及湖南裕能于2023年2月1日发布的《湖南裕能新能源电池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网下发行初步配售结果公告》证券投资基金法,现将本公司旗下基金获配信息公告如下:

注:本次网下发行不向配售对象收取佣金、过户费和印花税等费用证券投资基金法

投资者可访问本公司网站(咨询相关情况证券投资基金法

特此公告证券投资基金法

中信建投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3年2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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